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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学术管理功能执行办法

一、为繁荣北京大学的区域与国别研究,盘活校内区域与国别研究的学术资源,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对全校涉及区域与国别研究的各虚体研究机构实施以下学术管理功能:

1. 推动各虚体研究机构在区域与国别研究方面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2. 向学校提供有关区域与国别研究的学科发展建议。

3. 征集各虚体研究机构学术成果,协助形成智库报告,服务国家战略,推进北大智库建设。

4. 组织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学术基金的申报、立项、结项及评估等。

5. 以提供启动经费的形式,鼓励各虚体研究机构以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名义申请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及横向课题项目。

二、为执行以上功能,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成立学术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能如下:

1. 讨论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的发展规划。

2. 针对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3. 加强各相关虚体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协作,形成北大区域国别研究合力。

4. 对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学术基金进行立项评审和结项评定。

5. 执行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委托该委员会行使的其他职能。

三、为适应北京大学发展战略需要,强化学术研究与国家需要紧密结合,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成立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战略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能如下:

1. 参与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问题和重点项目的咨询论证。

2. 针对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

3. 支持并参与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的人才培养与教学工作。

4. 参与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的智库功能建设,服务国家战略。

5. 协助拓展和促进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6. 参与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其他相关事宜。

四、为推动全校范围内的区域与国别研究深入发展,学校将设立区域与国别研究学术基金,基金将用于以下方面:

1. 支持各相关虚体研究机构开展学术活动与研究。

2. 支持校内从事区域国别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开展学术活动与研究。

3. 支持校内40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包括博士后)开展区域与国别相关学术研究。

4. 支持召开区域与国别研究领域的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

5. 奖励在区域与国别研究、服务国家战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术成果。

6. 支持与区域与国别研究相关的其他活动。

五、上述基金申请与结项程序如下:

1. 根据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发布的发展规划,相关虚体研究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2. 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额度。

3. 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提交报告及成果,申请结项。

4. 学术管理委员会进行结项评定。

六、各虚体研究机构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负责,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将配合社科部,做好学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