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基金

首页» 学术管理» 学术基金

学术基金

2020年度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学术基金申请通知

为进一步繁荣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协调和盘活校内区域与国别研究的学术力量,北京大学启动设立“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学术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区域国别研究机构与教师开展学术活动与学术研究,全面提升北京大学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现发布2020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知:

一、资助对象及形式

1.支持全校范围内涉及区域与国别研究的机构、学者、博士后开展相关学术研究。

2.立项范围包括学术研究、成果出版、田野调查、科学考察、课程教学、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3.设立一般项目,校内与区域与国别研究相关的机构或学者都可以申请。

4.设立青年项目,资助40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包括博士后)。

5.奖励在区域与国别研究、服务国家战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术成果。

6.支持召开区域与国别研究领域具有一定规模的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

7.以提供启动经费的形式支持以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名义申请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及横向课题项目。

8.对于已获得立项的与区域与国别研究相关的各类纵向、横向研究课题,可申请追加经费支持。

二、资助方案与额度

根据资助项目的内容与规模,2020年度学术基金的资助方案与标准如下:

1.定向支持

向校内区域与国别研究机构(名单见附件1)提供支持,每个机构资助额度为1万元/年,用于举办与研究相关的各种学术活动、人才培养、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此项经费不可跨年使用,不可购买设备、书籍等。

2.一般项目:5项,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两年内完成。

3.青年项目:10项,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一般应于一年内完成。

4.学术研讨会等其他项目的资助形式与额度由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遴选标准

1.提交申请的项目应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与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的教学、科研等核心工作;

2.立项课题应具有清晰的研究目标、研究计划和预算方案;

3.各类学术活动应具有明确的执行方案与预算开支计划。


四、申请与结项程序

1.即日起至5月15日,下载相关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到pkuias@pku.edu.cn

2.由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额度,评审通过后下发立项通知及划拨经费。

3.项目完成后,获得基金资助的研究机构与项目组需提交成果和总结报告申请结项,总结模板将另行提供。

4.定向资助不需要申请,本年度结束时经费使用机构应就使用情况和学术活动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欢迎校内从事区域与国别研究的机构和教师关注和申请学术基金,以上未尽事宜可咨询区域与国别研究院。




社会科学部

区域与国别研究院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