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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研院举办“重审‘大空间秩序’思想与当代全球秩序的演变”研讨

2025年11月11日中午,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有朋(Adventus amicorum)”系列第六十七讲在燕南园66号会议室举行。本次研讨以“重审‘大空间秩序’思想与当代全球秩序演变”为主题,邀请德国洪堡大学公法与国际法系系主任克里斯蒂安·马克森(Christian Marxsen)教授主讲。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助理教授赖华夏主持研讨,法学院助理教授陈晓航、吴训祥,海洋研究院/法学院博士后林兆然,以及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博士后李派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来自校内外的多位师生到场参加交流。

马克森教授首先说明了其研究进入“大空间秩序”(Großraumordnung)主题的契机。他指出,近年来学界与政策界在讨论多极秩序、监管权力与国际法政治化时,对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的相关思想引用显著上升,“大空间”概念重新进入公共辩论之中。与此同时,当代国家实践中不断出现超越传统主权国家框架的区域性监管主张,使得“大空间”是否正在国际法层面重新“固化”为规则成为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这一趋势促使他从国际法角度重新思考“大空间秩序”思想与当前全球权力结构变化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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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蒂安·马克森作学术分享

在论及国际法中的领土原则时,马克森教授回溯了“领土完整”作为现代国际法核心概念的历史脉络。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奠定国家—领土—主权的基本结构以来,这一原则长期保持稳定,并在殖民体系解体后通过人民自决原则得到进一步限定。然而,他指出,在冷战期间,大国势力范围的政治逻辑曾以不同方式挑战这一国际法结构,无论是苏联的“勃列日涅夫主义”、美国在西半球通过“门罗主义”等确立的干预原则,还是学界一度出现的“关键防御区”理论,都试图赋予大国跨国干预或区域控制以合法性。但这些主张始终未能真正转化为既定国际法规则,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仍然保持了强韧性。

在转向施米特的大空间思想时,马克森教授指出,施米特在1930年代提出以“区域—主导力量”为单位重构国际秩序的设想,强调世界被划分为由霸权力量主导的“大空间”,外部势力不得干预其内部事务。这一思想在历史上曾被纳粹德国用于为其扩张政策提供法律化论证,但其核心逻辑——以区域霸权替代普遍主义国际法——在今天的若干政治论述中有所回响。他提醒,虽然施米特的思想因其历史背景与政治立场备受争议,但其关于“空间秩序”与“法律—地缘政治关系”的框架正在被部分国家实践与学术讨论重新激活。

结合当代发展,马克森教授重点分析了近年来国际法在领土规范上的松动趋势,包括“吞并禁令”的相对化,以及国家在他国境内设立长期“安全区”“缓冲区”等做法的扩散。他以以色列在戈兰高地及约旦河西岸的政策、俄罗斯在克里米亚及乌克兰东部的做法、土耳其在叙利亚和伊拉克境内的“安全区”实践等案例为例,指出这些现象均表现出国家在传统主权框架外寻求更大范围控制的倾向。同时,他也提及美国近期讨论重新控制巴拿马运河、俄罗斯提出“更广阔的俄罗斯世界”等论述,显示全球在领土与影响力问题上的扩张性思维再次升温。尽管这些做法尚未构成国际法的正式变迁,但其累积效应可能削弱领土规范的稳定性。

在分享结尾,马克森教授回到其最初的问题:施米特式“大空间秩序”的扩张性思想是否正在进入国际法?他认为,国际法体系仍具有显著韧性,多数国家仍坚持主权平等原则,短期内规则不太可能被根本性改写。然而,当今世界权力结构的剧烈变动、国际秩序的信任危机、以及大国政策在某些方面的“趋同”,确实可能为“大空间式”实践提供土壤。他引用联合国秘书长在2019年的警告——世界面临被“分裂成彼此竞争的大空间”的风险——强调这一趋势值得严肃关注。

在随后与谈环节中,来自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与区域国别研究院的学者围绕施米特思想的当代适用性、国际法中主权原则的韧性、冷战与当下的比较视角,以及国家实践如何影响国际法形成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现场互动热烈,观点碰撞充分,进一步展示了跨学科对话在国际法研究与全球秩序问题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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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师生合影